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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专报
2008年 第 45 期
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编 2008年8月14日


  质检总局要求加强出口家具有毒有害物质检验监管

  近日,有国外媒体报导我国产家具在北欧引起数千人皮肤不适或过敏现象,原因是出口家具中使用了一种含富马酸二甲酯的防腐剂。此事件对我国出口家具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为促进我国家具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有效维护我国出口家具的国际声誉,国家质检总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家具有毒有害物质检验监管的紧急通知》(质检检函〔2008〕173号)。
  通知要求,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在目前富马酸二甲酯对人体伤害还没有科学论证的情况下,各局要及时提醒企业引以为鉴,在家具生产中停止使用该化学物质。要密切关注国外有关家具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变化动态,确保出口家具符合输入国(地区)要求。
  各局要结合进出口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从原料、生产环节到最后成品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皮革、布料、板材、防腐剂、干燥剂、胶粘剂、油漆、清洁剂等原辅材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严控。企业生产中使用一些国内外技术规范尚未有明确限制要求的化学物质,应要求企业提供该化学物质的安全评估报告,并经进口商确认后方可使用。
  各局应结合此事件,对出口家具企业生产中使用的原辅材料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尤其是对企业使用的干燥剂、防腐剂、皮革鞣制过程中使用的防腐剂等是否符合含有富马酸二甲酯进行全面普查,必要时进行抽测。
  广东检验检疫局也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分支局认真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和完善从原料、生产各环节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完善企业产品质量档案,完善原辅材料、部件的入出库台帐,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对获得注册登记的出境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分支局应加强检验监管。
目前中山已有210家企业符合注册评审要求获得出口资格并领取了证书,且全部签订《出口产品质量承诺书》和建立企业质量档案。中山检验检疫局通过宣贯、培训、评审、监管、服务五项有力措施,真正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口检验全过程监管链条,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企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管理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木制品家具出口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上半年,经检验出口的中山地区木制品4711批,货值3376万美元,比增125.8%和7.8%;出口家具16700批,货值19021万美元,比增38.3%和11.1%。
(石先来)

发送:中山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外经贸局;市各镇区外经办;中山商会,
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市侨资企业协会,中山台商协会,
中山光彩事业促进会;本局特邀监督员。
中山检验检疫局办公室 2008年8月15日印发
录入:冯兆华 校对:石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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