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會館簡介 薹商服務 協會足跡 政策法規 兩岸三地航空 會員名錄
  投資中山 市政部門 鄉鎮政府 財經資訊 便民窗口 中港澳船運表 不可不看
更多
全中國台商分佈
 
 
 
你的位置>台商協會>台商服務>如何辦理退稅手續
 
如何辦理退稅手續
海關調整2001年度加工入貿易內銷補稅征收緩稅利息适用利率

  
海關總署在2001年1月12日發出的通知(署稅[2001]33號)中稱,根据《海關總署
關于加工貿易保稅貨物內銷補稅徵收緩稅利息問題的通知》(署稅[1999]452號)規定: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總署每年年初調整一次緩稅利息利率。2001年加工貿易內銷補稅徵收緩稅利息的利率為:年息0.99 ,月息0.825  ,日息0.0271 。
該利率僅适用于加工貿易內銷補稅,其他緩稅利息的計徵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如何辦理退稅手續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關稅條例》及(83)署財字388號文件的規定,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若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海關提交退稅申請。現就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一、在什么情況下,納稅義務人可以向海關提交退稅申請?
答:下列情況,納稅義務人可以向海關提交退稅申請:
1、進出口貨物因海關誤徵,多納稅款者;
2、進出口貨物照章徵稅后,經海關審核認可者;

3、巳稅放行的出口貨物,因故未能出口,申報海關,經海關查驗屬實者;
4、特定減免稅的進出口貨物,事前未辦理減免手續,或未提供已辦的減免稅証明,海關予以徵稅后,經海關審核屬實者;
5、進出口貨物照章徵稅后,特准退稅者。
二、申請辦理退稅的期限是什么?
答案:申請特定減免稅進出口貨物的退稅的,須在貨物進出口后3個月內向海關申請;否則,逾期海關不予受理。
 
 
 
中山市台商投資企業協會 版權所有 2007 粵ICP備06013001號
地址:廣東省中山市東區博愛六路1號台商協會大樓 郵編:528400
聯繫電話:0760 - 88336877/88336152 傳真:0760 -88336224
電子郵箱:tbisa@pub.zhongshan.gd.cn